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续聘公司2008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
6、《发行短期融资券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08-01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就股权收购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于2008年3月25日签署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一、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概况
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SinoSing Power Pte. Ltd.)(“中新电力”)是华能集团为收购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淡马锡”)持有的大士能源有限公司(Tuas Power Ltd)(“大士能源”)100%股份之目的在新加坡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华能集团对中新电力的股权投资为9.85亿美元。中新电力与淡马锡已于2008年3月14日就中新电力收购大士能源100%股份事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股份转让协议,有关大士能源100%股份的转让已于2008年3月24日完成。
大士能源是一家位于新加坡的从事电力生产、交易、零售的公司,装机容量为2,670兆瓦,占新加坡市场超过25%的份额。其发电设施包括2台600兆瓦的燃油蒸汽机组和4台367.5兆瓦的燃气联合循环机组。
二、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意向书,(1)华能集团有意将其持有的中新电力100%的股权(“中新电力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有意受让中新电力股权,双方同意按最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依法进行中新电力股权的转让;(2)华能集团和本公司同意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开展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双方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向政府部门的报批程序,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意向书是华能集团和本公司关于中新电力股权转让达成的初步意向,不构成对任何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但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诚信地就意向书所述交易达成协议并完成交割。
华能集团向本公司转让中新电力股权构成本公司与华能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和华能集团将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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