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水利电力 >> 水电资讯 >> 正文

河南17人盗窃电力通信设施 两主犯均获刑20年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韩景玮 | 时间:08-03-19 08:37:23 ] 【 】【打印
 

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18特大盗窃电力通信设施案”判决有果,昨日,记者从舞钢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以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士宗、申会峰有期徒刑20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4年11月至2007年5月,被告人王士宗、申会峰伙同李家松等人在舞钢、泌阳等地疯狂盗割电力、通信电缆等,造成舞钢、泌阳部分地区多次电力、通信中断。宣判后,被告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免责声明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