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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重拳首次砸向电力行业

[ 来源:重庆晚报 | 作者:陈斌 | 时间:08-03-13 08:13:10 ] 【 】【打印
 

去年我市10余区县电力安装企业乱收费,工商部门处罚600多万元

 

任洁 绘

本报讯 昨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该局负责人称,供水供电等垄断企业入围是一大亮点。据悉,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10余区县电力安装企业乱收费行为,处罚总款达600多万元。这是十年来反垄断重拳首次大规模砸向电力行业。

市工商局公布的200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重庆市中安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乱收费用案榜上有名。经查实,在2005年4月—2007年9月间,中安电力公司多次与辖区内客户签订合同,进行电力工程安装。在代客户采购材料和设备过程中,中安电力公司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先后多收费用52万余元。据此,市工商局对其乱收费用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中安电力公司乱收费用能畅通无阻,是利用了与彭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关系。市工商局称,中安电力公司实际上是彭水县供电公司职工入股设立,在法律上虽与后者无关,但在利益上却与后者关系密切。因此,一旦有客户上门申请用电,供电公司就会把相关安装业务介绍给中安电力公司。因同在一个地方办公,客户多误以为后者与前者是一家,与之签订安装合同属用电申请过程中应完善的手续。在合同中,中安电力公司往往约定将安装涉及的材料、设备等费用打捆承包,借机多收。

市工商局介绍,像中安电力公司这样借与当地供电企业的特殊关系在承包工程时排斥同行,乱收费情况并非个别。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类似案件10余件,涉及北碚、合川、綦江、铜梁、九龙坡、江北、武隆、黔江等10多个区县。

市工商局称,供电公司握有当地供电工程验收大权,如申请用电的客户将安装工程交给其他公司做,工程竣工验收时,供电公司就可能以用电设计、安装图、施工等不符合相关要求不予验收合格,让客户不能及时用电。

市工商局负责人称,类似供电、供水这样的公共服务企业,因其在当地市场的独占地位,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不是一件两件,而是一批一群。据悉,《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有关方面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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