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机关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哄抢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金黔在线讯 2月21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政法机关开展救灾保电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当前,全省已进入抗灾救灾全面抢修恢复电力设施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供电、保畅通、保民生”抗灾救灾工作部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保电通电”工作目标的预期实现,全省政法机关从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哄抢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海萍通报了对我省政法机关开展救灾保电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安排意见。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宜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叶亚玲、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温杰分别通报了各自对开展救灾保电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会上,宣读了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在救灾保电期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手段盗窃、破坏、哄抢电力设施、设备。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盗割、盗拿、破坏、哄抢因凝冻等原因造成倒塌的杆塔、导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设施。严禁非法收购电力设施、设备。对无故阻挠电力设施恢复抢修、施工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通告指出,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严惩。通告还明确,对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或事故发生;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予以奖励。全省打击盗窃、破坏、哄抢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851-5904245、0851-5904249。举报现行案件拨打110。
免责声明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21日国际多晶硅产业概况
- 16日地方信贷松动 能源体系或将换血
- 26日大雪难阻思乡情 冒雨归家路艰辛
- 09日国务院:成品油天然气及电费等近期不
- 09日川投能源:股东通过 吃定多晶硅
- 09日国务院:6月1日起全国禁止免费提供塑
- 09日青春光明行 电力传真情
- 31日华聚能源公司节能减排增效益
- 31日******发表新年贺词 08年将纪念改革开
- 12日中国多晶硅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