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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子公司破产分配方案获法院认可

[ 来源: | 作者:陈建军 | 时间:08-01-08 13:45:38 ] 【 】【打印

闽东电力今天公告说,福鼎市人民法院2007年8月9日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宣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鼎市华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还债。

2007年12月4日,华大食品破产管理人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分配方案提请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该院于2007年12月12日作出如下裁定:认可华大食品破产管理人破产分配方案。根据本次诉讼的裁定结果,造成公司对华大食品的损失合计为1465.29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计提。由于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对上述损失计提1402.83万元坏账准备金、预计负债和长期股权减值准备金,因此,本次诉讼事项将造成当期损失62.46万元,对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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