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董事会通过第一大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议案
闽东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月14日召开,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Tags:闽东电力 第一大股东 控股子公司 议案 董事会 证券 风险自担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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