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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依靠社会力量办水利

[ 来源: | 作者:赖平登 | 时间:07-12-05 11:07:24 ] 【 】【打印

本报讯 赖平登报道:近日,石城县屏山镇农民陈仪谷、陈仪寿等8位农民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在履行维修义务的前提下,承包了一座能灌溉600多亩农田的小水库经营权。这是该县优化投资环境,广泛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水利建设的又一事例。

石城县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县里规定谁兴修谁受益,承包水利设施的承包期可延至30年,并享受贴息贷款,兴修水利的成果和经营权允许继承和转让;承包者自有收入起,免征1至3年的农业特产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承包水利设施,单位集体投资的,所获得的收入可以提取5%作为职工的福利,该县推行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明晰产权,落实责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使水利建设中的责、权、利关系得到明确。到目前为止,全县有3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80多名下岗职工、7000多户农民参与水利建设,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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