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石油化工 >> 石油动态 >> 正文

石油资源权益应更多向地方倾斜

[ 来源:产经网 | 作者:宁彬 | 时间:08-03-10 15:07:55 ] 【 】【打印
 

李联五代表建议推进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统一

本报讯记者宁彬报道:作为来自油田企业的代表,李联五最关心石油资源企业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3月5日,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油田企业除了依靠自身优化结构、推动内涵发展外,更需要属地政府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在周边环境的治理,打击涉油犯罪等方面,乡、县、市、省政府均承担了相应的'事权'或责任。如

果地方收益分配较少,必然影响地区经济中的公共财政支出和基础建设投入,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地方政府职能权限受限,又影响到企业的外部环境。我建议适当让给地方一些税种或提高地方对中央共享税的比例,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在这方面'财力'的实现。"李联五表示。据了解,按照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石油石化企业属于国有企业,运行中除缴纳一般企业都应缴纳的税费外,同时缴纳石油资源税和石油特别收益金。李联五认为,资源税属于共享税,中央财政拿了大部分,只给属地市(县)留下25%。而石油特别收益金从2006年3月份设立后,所收资金如何分配,地方政府能否从石油特别收益金中获益以及获益多少等问题,没有法定化。

李联五建议,在今后深化财税改革工作中,应当考虑"财权"和"事权"的统一,保障各级政府"事权"的财力支撑,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适当让给地方一些税种或提高地方对中央共享税的比例,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在这方面"财力"实现。这样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性,支持、配合好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也有利于及时补偿当地民众,协调好工农关系,从而达到促进"事权"落实的目的,逐步形成事权明确、财责匹配的有效运行机制。

 

 
 
免责声明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