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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来源: | 作者: | 时间:08-03-01 09:16:03 ] 【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物流园项目,计划占地401.5亩,总投资预算3.13亿元人民币。作为负责南京物流园区项目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经营主体,本公司拟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2008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通讯会议以传真方式召开,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上述事项并通过了《关于南京物流园区项目的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10人,副董事长斯蒂芬·斯坦利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会议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为唯一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南京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南京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南京物流园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计划占地401.5亩,总投资预算3.13亿元人民币,规划建造单层高架仓库12万平方米、4000平方米的办公室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计划2010年初竣工并开始运营。计划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仓库、堆场、办公室的租赁以及相关物流综合服务业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待南京宝湾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其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按照本公司既定的物流业务发展战略和五年业务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上海、昆山物流园项目,该项目是本公司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务网络规模的拓展工程,是本公司实施物流战略布局的关键性步骤,具有高度的战略相关性。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南京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从财务分析的角度存在一定的融资压力。

对策:本公司经营业绩长期稳步增长,有较充足的自有资金用于对外项目投资;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2)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建设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拥有一批优秀的工程管理人员,从而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3)来自当地低端仓储经营对手的价格竞争压力。

对策:回避低端竞争,目标客户定位在高端客户。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上海宝湾公司的高端客户的影响力和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完成后,将完善本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物流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租赁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4次通讯会议决议;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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