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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 来源: | 作者: | 时间:08-03-01 09:14:56 ] 【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8年2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通讯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2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公司副董事长斯蒂芬·斯坦利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物流园区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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