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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作者: | 时间:08-04-15 08:53:38 ] 【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8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0元),共计12,558,000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25,580,000股增加至163,254,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4月22日;

4、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2日。

三、派息、转增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股份、投资者配售股份现金红利于2008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所产生的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股份于2008年4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六、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63,254,000股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七、持股5%以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持股5%以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庆祖森、谢平分别承诺:

1、保证所持有的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华星化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4、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经2005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承诺3修改为:“3、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9.92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经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承诺3修改为:“3、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55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承诺3修改为:“3、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5.73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八、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李辉、庆祖荣

2、咨询电话:0565-5393908 传真:0565-5390578

3、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和县乌江镇

4、邮 编:238251

九、备查文件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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