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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投入使用 骏翔化工公司被罚5万元

[ 来源:海南经济报 | 作者:林宇 | 时间:08-03-12 08:37:51 ] 【 】【打印
 

本报讯近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骏翔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的环保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经查实,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7年1月在海口市秀英区业里村兴建化工原料储存项目,并且项目在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部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该厅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化工原料储存项目,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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