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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来源: | 作者: | 时间:08-02-21 09:06:53 ] 【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2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玉德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2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6569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4.7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93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沈阳开宇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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