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获准后,公司股票自2007年12月3日起停牌。相关详细信息已分别刊登在2007年12月3日、2007年12月7日、2007年12月17日、2007年12月24日、2008年1月2日和2008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一、锦化集团破产重整情况
经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和锦化集团管理人获悉:
1、锦化集团自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锦化集团及其管理人与有关方面就锦化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一事进行多次接触和洽谈,重整进程一度取得较好进展;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近期不能如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锦化集团及其管理人表示将继续寻求有意参与锦化集团破产重整的战略投资者,继续与锦化集团债权人进行沟通,依法定程序推动锦化集团重整进程。
二、必要提示
1、鉴于以上情况,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锦化氯碱”从2008年1月8日起复牌恢复交易。
2、目前锦化集团依然处在法定破产重整程序之中,无法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股票复牌之后,公司将继续紧跟锦化集团重整进展,密切关注有关情况,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信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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