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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破解能源“局”

[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 | 作者:王康鹏 | 时间:08-04-07 09:43:19 ] 【 】【打印
 
改革是一个阶段性的探索。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任何一次改革都不可能一步到位。今后的能源机构如何调整,还要根据形势变化在实践中根据其效果不断完善。”

业界预计,这次能源机构改革或许只是一个过渡,下一步不排除接成立能源部的可能性,甚至是能源环境大部制。

能源新政 适度集中

组建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意味着能源管理将更为集中、更加协调。然而,由于改革的局限性,它能否改变沉疴多年的能源管理乱局,有待新政作为。

-文/本刊记者 王康鹏

“油荒再次来袭!”关于能源机构改革的消息还未完全退出各大报纸,南方地区出现油荒的报道已经开始甚嚣尘上。

今年的“油荒”来的如此之早,据说源头还在于年初南方地区遭受的严重冰冻雨雪灾害。在灾害中,能源供应体系的脆弱已经暴露无遗。如今,仅仅是灾后重建用油需求量增大,就造成了部分地区的油荒,这再次给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敲响了警钟。

如今,组建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能源管理体制终究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但是相比“两会”之前各方热议的能源大部制,一委一局的管理架构还是明显“缩水”了不少。这不免让人发出这样的疑问:依靠目前“三驾马车”的局面,沉疴多年的能源管理乱局能否得到根本改变?

“这不一定是最终的一步。跟以前相比,起码还是迈出了一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高世宪评价道。

趋向集中

“目前,能源已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中的瓶颈,为了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就非常有必要从战略发展的高度、从国民经济全局发展的角度,对能源产业进行总体规划,并进行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认为,这次改革建立“委+局”的管理模式,正是国家基于对能源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考虑。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相关的能源管理职责,以及国防科工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将进行整合,一并划入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来统一管理。相比目前的分散管理模式,改革后的能源管理明显趋向集中。

由于国家能源委员只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其常设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也由国家能源局来承担。所以,更确切的说法是能源管理权向国家能源局集中。

“我国建立能源综合管理体制符合国际大趋势。”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认为,这次大部制改革加强能源管理机构,将目前分散于多个部门的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的行业管理权集中起来,有着很积极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我国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制定统一的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法规,有利于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能源金融体系战略,有利于提高国际能源合作的话语权。”董小君说。

对于石油石化行业来讲,这次改革的最大意义还在于发改委内部涉能权限的集中整合。此前,油气上中下游的管理分别放在发改委的不同部门。能源局管上游勘探开发规划,工业司管炼化生产,经济运行局管成品油市场建设,成品油价格、油气进出口和运输则分属于价格司、经贸司和交通司来管理。业界预期,这次改革后这些管理权限将有望集中到国家能源局门下,可能彻底解决目前油气管理“谁都管,实际谁都不管”的混乱局面。

但是,从媒体报道的消息来看,上述这些职能不一定会全部划转到国家能源局门下。3月23日,以国家能源局长身份露面的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就透露说:“能源定价职能是否划入新能源局的问题,目前正在协调,还没有最终结果。”他表示,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不谋求能源价格的定价权,他希望的工作程序是:“能源部门可以在调价合适时机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请价格部门决策调价的时候,能先征求能源部门的意见。”

涉及到能源管理的并非仅仅有发改委一家。从油气领域来说,还包括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备司和矿产资源开发司管着勘探开采,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管着成品油市场流通。其他涉能部委还包括国资委、环境保护部门、安监局、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等数十家。

按照目前的改革方案,仅仅是将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了整合,其他部门的涉能权限依然丝毫未动。改革后的能源管理能否摆脱以往“九龙治水”的局面,还有待时间来检验。

三权分立

根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对改革方案的说明,国家能源委员会的职责为“议事协调”,这和国务院对现在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职能定位丝毫不差。

2005年5月,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担纲”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该小组还囊括了如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等众多部门大员。同时,设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非正式的“领导小组”设立后效果往往很有限。据公开媒体报道统计,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仅仅在2005年6月2日和2006年4月20日召集过两次会议,其效果也不甚明显。

对将来的国家能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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