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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能源局: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能源效率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 | 时间:08-03-12 11:03:43 ] 【 】【打印
 

热议多时的“大能源部”并未成为现实。按照昨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原属国家发改委内设的能源局将升级为国家能源局,同时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

此外,一个更高层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亦将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能源办则随之撤销。

能源领域的多头管理现状是改革最主要的动因,之前专职监管能源的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其监管对象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被普遍认为容易造成监管无力。

去年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能源法》草案中第二章专文论述“能源综合管理”问题,其具体表述为,“将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管理工作”。当时就有专家猜测即使独立的能源部如期成立,也无法集中能源管理的所有权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确认,作为一个议事机构,能源委不会成为一个实体机构,其组成人员将包括国家领导人和各相关部委负责人等。而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将把所有类别的能源管理纳入旗下,但具体到定价、储备这些职能分配的细节则还尚在讨论之中。

能源委和能源局职能并非彻底分开

马富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组建国家能源局有利于今后与宏观管理部门的协调。为了更好的平衡,最后还是决定在发改委组建能源局,并非独立成部。这次重点是解决职能理顺和转变,明确分工权限,而且要健全配合机制,比如我管能源,也不代表什么都是我管,还是要有一个部门之间的配合。虽然这次改革的原则是把所有能源都划进去,但是有一部分还是要配合,比如水必然牵涉到水利部门,所以依然有一个协调的问题。

作为一个副部级的单位,能源局不可能仅仅抓执行,肯定也要做一些宏观政策的制订,能源委和国家能源局的职能很难彻底分开。

机构撤并涉及人员变动不用愁

马富才:国家能源局作为副部级单位,和正部级的协调会不会还是有困难?这当然要建立一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之前有一些是用超脱的机构,比如协调小组和领导小组来解决,但是现在看来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协调是很复杂的问题,不仅仅是级别问题,这些还是要在具体执行职能的人当中来协调。就能源委的作用来讲,它和国务院领导小组有相似之处,关键是看下一步职能的设置当中怎么区别。温家宝总理在多个场合都讲过,作为高层要抓大事,抓住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事情,这个就是能源委的主要功能。

对于这次撤并涉及人员问题,马富才表示,人员肯定要有变动,这么大的机构改革,人员不变动是不可能的,但是中国经过了多次机构改革,不也都很好的解决了精简人员的安置问题吗?不用发愁这个,中国正是发展期,用人的地方多得很。

有利于统一规划完善对外能源政策

姚木根(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成立国家能源局后,有利于对我国的能源事业统一规划,加强各种能源的协调利用,完善我国今后的对外能源政策,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能源企业进出口石油,进多少,到哪里进,都将由国家能源局管理。此外,许多部门都参与管能源,比如水电由水利部管,核电由国家科工委管,多头管理,效率不高。成立国家能源局后,国家各种能源将统一归一个部门管理,有利于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各种能源的协调综合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能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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