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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发表重要讲话 要求从三方面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 | 时间:08-01-07 11:29:27 ] 【 】【打印
江河断面监测、城市大气监测等设施,把重要污染源监测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全面建立起来,对污染源进行动态跟踪、及时监控。同时,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调整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能力。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环境评价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五是开发应用普查成果。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要总结以往普查经验,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尽早汇总公布有关数据,把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及时利用起来。要对普查数据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分析、深入研究,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逐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三、努力提高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水平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时间安排紧、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在此,我提几点要求: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还没有建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县市,要尽快把机构建立起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搞好协调配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发挥牵头和普查主体的作用;统计部门要做好普查方法、技术规范的指导;发展改革、农业、商务、建设、国资、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普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为污染源普查做好服务、提供保障。

第三,要保障普查经费。这次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刚才财政部负责同志已经作了说明。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补助,省级财政也要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给予经费支持。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防止截留挪用。

第四,要调配普查力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配备,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也可从社会和大专院校中招聘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大力加强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保证普查工作的需要。基层现场普查任务繁重、条件艰苦,要关心普查人员工作和生活,对优秀人员给予鼓励、表扬和表彰。

第五,要加强宣传报道。做好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针对普查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宣传依法普查、确保普查质量的具体要求,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这次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元旦刚过,春节将至,祝同志们新年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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