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综合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权威部门统管能源保障安全

[ 来源:南京日报 | 作者: | 时间:08-03-12 11:03:00 ] 【 】【打印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我国拟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根据有关方案,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这主要是基于近5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对能源安全和能源综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升,而现有的能源管理模式难以服务于这些需要而提出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说。

过去5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上升。然而,涉及能源管理和监管的职能分散在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国防科工委等多个部门中,管理交叉和缺失并存。“能源发展下一步还面临着很多挑战。”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说,“这都需要一个综合性、权威性的部门统一管理和推动。”

 

 
 
免责声明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