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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排污权可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

[ 来源:华商晨报 | 作者:黄晓姣 | 时间:08-01-07 08:35:30 ] 【 】【打印

排污权

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以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昨日,民进沈阳市委在政协沈阳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提案,建议沈阳市引入排污权交易模式。

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然而,现实中这一目标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

民进沈阳市委在提案中建议沈阳市引入排污权交易模式,将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

政府在对排污权总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排放总量,通过给予企业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允许企业将其进行污染治理后所获得的污染排放富余指标进行有偿转让或者变更。

提案中还建议沈阳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交易实行市场化,排污权的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动而变动,同时还应建立一套适宜的评价、检测体系。

对此,沈阳市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于锋认为,排污权交易模式在国内其他省份已有所尝试,参与者多为地域相邻的城市,如果只是单纯地在沈阳一个城市实行这样的交易模式,必要性不太大,相反还可能引起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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