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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油码头接卸能力严重过剩

[ 来源:南风窗 | 作者: | 时间:08-02-22 09:30:24 ] 【 】【打印
 

近年来,我国原油进口量连年大幅攀升,因此刺激了原油码头的建设。据统计,目前已建成、在建和近期将建的原油码头,仅30万吨级的就有近20座,而25万吨级以下的原油码头更是数不胜数。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原油码头大部分都是由大企业各自建设和经营的。因此,这些准“私有”码头都是为其业主服务的。目前,国内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化经营的原油码头。虽说国内原油码头的建设和经营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但原油码头非社会化使用的弊端主要有:

一是导致原油码头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虽然建设大吨位原油码头需要国家批准,但能建得起30万吨级这样大码头的也就是几大集团,每个集团建码头都有自己的理由。这就造成原油码头建设缺乏整体布局规划,形成同一港口既有30万吨级的原油码头也有几万吨级的原油码头,以及多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挤在距离并不远的相邻港口之间的状况。

二是导致原油码头接卸能力严重过剩。一个30万吨级的原油码头的年接卸能力为2000万吨左右,如果每个原油码头都发挥产能,国内仅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接卸能力就达4亿吨左右,算上大大小小的原油码头,估计全国原油总接卸能力将超过8亿吨。但据统计,2007年全国进口的原油估计在1.6亿吨,到2010年,原油净进口量也只可能达到2.6亿吨。因此,仅以设计能力算,现有原油码头的接卸能力已严重过剩。

三是导致原油的非国营进口成为纸上谈兵。由于没有社会化经营的原油码头可用,每个想获得原油进口资格的民营企业都必须要建或买原油码头。姑且不论国家能否批准民企再建原油码头,就算批准,有多少民企有能力投资,并在以后的进口贸易中维持码头运营,确实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目前国内8万余家民营石油企业仅有2500万吨码头吞吐量,只比一座30万吨原油码头的年接卸能力略大。

四是导致与原油周转有关的其他物流设施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物流费用惊人。原油码头企业自建自用了,那么,与之配套的其他物流设施,比如储油罐、火车运输线、管道等也必须自建自用,其他企业同样无法利用。这样,从全国来看,将导致更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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