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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继续招收煤炭和国防经济类实践生 下月报名

[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 作者:金红蕾 | 时间:08-03-26 08:06:52 ] 【 】【打印
 

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面向煤炭企业的优秀青年和退伍军人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凡高中毕业或具同等学力,且具备两年以上生产实践经验,省属煤炭企业和市、县属煤炭企业的在职优秀青年,年龄不低于20周岁的均可报考煤炭企业类实践生,凡具有高中学历,未婚,年龄不低于20周岁且不超过27周岁的退伍军人均可报名国防经济类实践生。

4月7日起开始报名

据了解,面向煤炭企业的实践生由省煤炭工业局按不低于各校招生计划总数1:4的比例面向全省煤炭企业组织生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组织考生填写《2008年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资格审核表》(由省煤炭工业局统一印发),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对全部推荐考生进行复审及公示,并签署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的审核意见。面向退伍军人的国防实践生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军人考生自愿报名,填写《2008年山东经济学院与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联合办学招收退伍军人考生报名推荐审核表》,经当地县(市、区)人武部或人民武装学校审核,并签署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的审核意见。

报名时,考生必须持户籍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及相关的《审核表》,退伍军人考生还需持退伍军人证,于2008年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县(市、区)招办对报名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办理《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加盖公章。

专业考试成绩须达满分60%

据悉,所有报考煤炭类和国防经济类实践生的考生都需要参加6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史类或理工农医类的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主或联合组织,考生持身份证、《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招生院校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各招生院校应于5月底以前完成专业考试。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满分60%的为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各招生院校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按所提供的数据库结构制作DBF文件,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按1:1.2比例向院校投档

实践生在录取时,我省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等综合因素,分面向煤炭企业类和国防经济类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签发,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被录取的面向煤炭企业类实践生,必须与有关煤炭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新生入学时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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