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煤炭行业 >> 区域发展 >> 正文

山西省严查涉煤腐败 收回煤炭发展基金3.8亿元

[ 来源:山西日报 | 作者:田建平 | 时间:08-03-21 14:03:47 ] 【 】【打印
 

记者从3月18日召开的全省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会上获悉:山西省加大煤炭发展基金清理力度,严查涉煤领域腐败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收回煤炭发展基金本息3.8亿元;立案8件,已查处4起典型案件;处理干部7人,其中处级3人,科级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煤炭发展基金政策实施15年来,对加快山西省煤炭企业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一些基金使用单位还款意识薄弱,致使资金回收率极低。据统计,截至目前,省级财政资金借贷款全省投入有112亿元,收回比例仅有16%,其中省级煤炭发展基金贷款18亿多元,到期的尚有12亿元未收回。

2007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煤炭工业局牵头,省煤炭资产公司协助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依法对朔州市马家梁煤矿等企业借贷中存在的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追回了朔州市马家梁煤矿相关借贷本息192.44万元,依法收回了柳林县康家沟选煤有限公司借贷本息460万元、离石区高崖湾煤矿借贷本息685万元、灵丘县西福田节能固硫型煤厂借贷本息197万元。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对那些"一拖二顶三赖账"的企业起到了震慑和警示效应。

 

 
 
免责声明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