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煤炭局:抗冻救灾的坚强后盾
1月30日以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遭受雪凝灾害,导致煤炭生产供应存在严重困难,县煤炭管理局立即启动煤炭生产供应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措施,使全县煤炭生产供应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
县煤炭管理局及时行文(威煤字[2008]14号)下发各煤矿企业,明确了供煤范围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和电煤供应(具体从威宁县煤炭企业调运供应水城野马寨电厂),其余煤炭一律不准外销。具体供煤程序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由煤炭运输户持盖有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公章的《购煤证明》到煤矿购买;电煤凭煤炭管理部门下达的调度令调运供应。
——确保生产。要求各煤矿企业2008年春节期间不予放假,同时认真做好煤矿工人思想动员工作,驻矿生产以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和电煤供应,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节日期间的职工加班工资并落实有关劳动保障。
——保障供应。该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炭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有序保障市场供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组织煤源,并及时供应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和电煤。
——加强监管。坚决贯彻落实省、地、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带班、值班工作,高度重视煤炭生产供应,对借机囤积煤炭、哄抬煤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应急期间,煤炭企业除销售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和电煤以外的煤炭一律禁止进入市场。
——强化安全。该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煤矿企业生产系统安全性的检查、审核、监督和管理;煤矿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煤矿负责人做好带班、值班工作,抓好煤矿安全现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自威宁县遭遇低温雪凝天气以来,煤炭管理局共出动24次、92人次抗击雪凝灾害,将此次灾害对煤炭生产供应造成的影响降低到了最低程度。
免责声明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16日地方信贷松动 能源体系或将换血
- 26日大雪难阻思乡情 冒雨归家路艰辛
- 09日国务院:成品油天然气及电费等近期不
- 09日川投能源:股东通过 吃定多晶硅
- 09日国务院:6月1日起全国禁止免费提供塑
- 09日青春光明行 电力传真情
- 31日华聚能源公司节能减排增效益
- 31日胡锦涛发表新年贺词 08年将纪念改革开
- 12日中国多晶硅分析
- 07日金沙江拟建4座水电站 发电量为三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