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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原副局长李祥犯受贿罪获刑

[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 作者:周立权 | 时间:08-03-13 13:51:37 ] 【 】【打印
 

新华网吉林频道3月12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原副局长李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和单位贿赂,日前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

李祥于2003年至2007年8月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副厅级。经法院审理查明,他在进行煤矿安全监察、事故处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违法收受他人、单位贿赂共计人民币62.8万元,美元0.4万元。

在吉林省煤炭工业局日前召开的省属煤炭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通报了李祥违纪违法案件。省煤炭工业局局长赵全洲说,通过李祥这个案子应看到在机制、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为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决定自上而下加强沟通协调力度,采取集中审批的方式,公开办事程序,对执法不严、审查把关不细,甚至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严查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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