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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年关闭98家煤矿生产矿井

[ 来源:中煤网 | 作者: | 时间:08-01-25 15:01:16 ] 【 】【打印

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以来,福建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3号),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福建省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关闭了33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矿井,又分别于2006年12月关闭36家、2007年6月关闭29家落后生产能力或布局不合理的生产矿井。三年累计关闭了98家生产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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