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污水处理厂增至38座 处理率提高到62%
新华网福州1月7日电据福建省建设厅消息,福建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大幅度提高。与实施产业化前的2000年比,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从11座增加到38座,污水处理能力由40.2万吨/日提高到241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从22%提高到62%;垃圾无害化处理从8座增加到23座,日处理能力从3500吨提高到1.02万吨,无害化处理能力从65%提高到91%。在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12座,处理规模3880吨/日,其中9座计划2008年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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