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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污染企业 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 来源:资源网 | 作者:李广武 刘露明 | 时间:08-01-08 15:21:36 ] 【 】【打印
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能耗高,附加值低,所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治理起来成本高,难度大。

随着玉林市致力打造泛北部湾中小企业名城,投资环境日益改善,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许多大项目,大建设纷纷青睐玉林。玉林市欲抓住机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机械、水泥陶瓷、健康、服装皮革、电子信息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然而,环境容量成为制约未来发展的瓶颈。根据有关规定,“十一五”时期,COD的减排工作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自治区政府也与国家环保局郑重签订了有关“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状,玉林市作为全区COD总量削减任务最重的城市,减排任务能否完成直接关系着该市今后的发展。

言必行,行必实,实必果。关闭行动在周密的部署中开始实施。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对清湾江上游污染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称为集中宣传部署阶段;第二阶段为自行停产停业阶段;第三阶段为联合执法阶段;第四阶段是查漏补缺、全面收效阶段。 为此,在关停行动中,玉林市政府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关闭取缔小土纸,一方面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采取措施安排农民培训,妥善解决就业问题;引导业主转产,发展替代产业;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对转产企业给予扶持。玉州区政府对转产纸厂采取“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纸厂转产,并从各级筹集劳动再就业资金,对关闭纸厂的工人进行再就业培训。北流市在平政引资建设一家大型陶瓷厂,计划就地招收当地纸厂工人;同时,聘请广西大学专家规划设计,采用先进的制浆技术和废水处理技术,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理,促进集约化、集团化经营。

加强督促检查 实现管理减排

 

为了节能减排,玉林市严格项目环评,对建设项目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坚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以目标总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坚持“以新带老”,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决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坚持“四个不批”。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批新项目635项,通过617项,否决不符合环保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18项。另外,还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上半年,全市对建设项目“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56次,验收项目28个,使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同时,还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依托,重点抓好玉林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流域内的排污企业减排工作,重点流域是南流江六洋水库至大壤抽水点河段、六司桥至博白自来水厂抽水点河段、北流江北流隆盛镇新丰河口至北流自来水厂抽水点河段、民安桥至容城电站河段,并对工业园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城区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问题,集中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现场检查排污企业1400家,查处违法企业295家,结案4件,处罚金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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