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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白色污染”路在何方

[ 来源:陇东报 | 作者: | 时间:07-12-26 16:44:51 ] 【 】【打印
的50万元和100万元分别通过天津市环保局和江苏省环保局拨给天津市绿岛新技术发展公司和南京绿色资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支出。

支持此次深圳立法的曾穗生认为,治理白色污染绝不是单靠立法就能一蹴而就,需要调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力量,共同来推动。

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指出,美、日、德等国都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考虑,不仅指向消费者,也指向厂家和商家。原则是谁制造、销售、消费,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并对分解这项义务作出了操作性很强的详细规定。同时,不仅有“罚”,还有“奖”。利用优惠政策,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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