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白色污染”路在何方
支持此次深圳立法的曾穗生认为,治理白色污染绝不是单靠立法就能一蹴而就,需要调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力量,共同来推动。
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指出,美、日、德等国都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考虑,不仅指向消费者,也指向厂家和商家。原则是谁制造、销售、消费,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并对分解这项义务作出了操作性很强的详细规定。同时,不仅有“罚”,还有“奖”。利用优惠政策,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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