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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节能减排,全民总动员

[ 来源:兰州晨报 | 作者:梁峡林 | 时间:08-01-07 13:44:55 ] 【 】【打印

人民网甘肃视窗兰州1月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中宣部等部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甘肃省经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制定下发了《甘肃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将每年节能宣传周期间的第一个工作日和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定为“无车日”,倡导干部职工不乘车上班。

政策解读

每年确定2个“无车日”

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导向作用。组织好每年1次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搞好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围绕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办公用品、节约土地、绿色建筑、节能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利用和高效管理,制定“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将每年节能宣传周期间的第一个工作日和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定为“无车日”,除特殊情况外,倡导干部职工不乘车上班。

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产品

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到2010年,政府机构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人均办公纸张使用量降低20%、单台公务用车平均耗油量减少20%的目标。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网上信箱,畅通信息渠道,便于百姓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公众监督机制。

节能先进荐评“五一”奖章

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等活动。在市、县和大中型企业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百户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向国家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并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

开展以“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科技宣传工作,使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转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在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对节能减排适用技术的实际需求,研究开发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方面的适用新技术及产品。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授予“青年节能减排标兵”称号。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等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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