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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确定2008年环保工作五大重点

[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作者: | 时间:08-01-18 14:19:23 ] 【 】【打印

一是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排2.0%,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3.5%的目标。

二是强力推进环保“四大行动”。确保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290天,其他区县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长江干流重庆段出境断面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嘉陵江、乌江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次级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0%以上。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65%。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各区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8分贝。

三是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实施统筹城乡环保工作试点,为深化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积累经验。

五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维护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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